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驗,嚷著要減重好幾年,卻沒有明顯效果。直到某次健康檢查時,知道自己某項數字已經是紅字,健康亮起紅燈,於是兩個月內立刻變得輕盈。
這就是急迫感的威力。
公司裡,很可能也有同樣的境況。高階團隊思考了公司的未來,以及目前面臨的態勢,覺得公司應該要變。
也許是組織應該更靈活一點,也許是新產品速度應該快一點,也許是員工應該更顧客導向一點。
但是,過去很多次經驗顯示,推動一項新制度或做法時,總很難讓公司上下動起來。
變革管理大師科特(John Kotter)說,問題的關鍵就在於:急迫感不夠。
看看辦公室四周,公司其實已經面臨市場佔有率受侵蝕,利潤下滑的危機,但是辦公室是否仍然華麗氣派,嗅不出一點激烈競爭的氣息、殘酷市場的氛圍?
(想像某競爭者的辦公室,別人也許牆上貼滿客戶意見、自己產品和競爭者產品的比較照片,戰鼓隆隆……。)
再看看會議中,各單位主管在發言時,是否仍然照著自己的邏輯和腳步,顧客的挫折和焦慮,一點都沒有在裡面反映出來?
(真是遙遠的戰場,寧靜的家園!)
「領導人的變革法則」一書作者、哈佛商學院教授科特指出,要在公司裡燃起急迫感,創造強大的變革動力,策略應該是:說之以理,加上動之以情。
也就是說,不只是拿出數據、資料,還要加上沒有修飾過的事實,例如顧客的憤怒,來和內部分享。另外,要學習和危機做朋友,不要理所當然地把危機視為敵人。因為恰當的危機,會讓員工更有急迫感,更能加緊腳步。
此外,在每個會議、談話中,都要展現你對變革的急迫感。排除比較不重要的工作,把這個新制度、新做法的相關行動,排進你的行事曆,讓其他人也感染這種急迫感(見第267期第六六頁)。
引燃變革的動力之後,要走過變革的旅程,不能只是靠熱情支撐。譯自史隆管理評論的「變革要多管齊下」一文,資深顧問告訴我們,變革除了靠個人的熱情,還需要有社會性的(例如同儕的壓力),以及結構性的激勵(例如獎酬制度)。在各種激勵和誘因的配合下,才能讓變革持續進展(見第267期第七八頁)。
從這個角度來講,也許不景氣來得正是時候。它逼迫我們現在就必須變。不是明年農曆年後,不是等我們完成手上這個專案後,而是現在。
文章來源:EMBA雜誌第267期(2008年11月出版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